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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顶山学院老年钓鱼协会章程
作者:赵幸福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4-05-29     浏览次数:

平顶山学院老年钓鱼协会章程

 

第一章 总则

 

第一条 本协会是平顶山学院离退休人员钓鱼爱好者的群众性业余组织。

第二条 本协会受离退休职工工作处的监督管理。

第三条 平顶山学院老年钓鱼协会的宗旨是:贯彻实施“全民健身计划”,丰富活跃离退休人员文体活动;开展对外交流与 合作,提高会员钓鱼技巧。

 

第二章活动

 

笫四条 通过自主交流等方式学习钓鱼专业技能知识,提高钓鱼技巧水平。

第五条 每年组织两次钓鱼活动(其中一次为竞赛)。

笫六条 本人根据自己身体状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钓鱼活动,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。

第七条 装备自行准备。

 

第三章会员

 

第八条 凡平顶山学院正式退休的教职工,承认协会章程,愿意参加协会活动,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。经批准后成为会员。

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﹕

1、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2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;

3、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;

4、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的权力。

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﹕

1、遵守平顶山学院老年钓鱼协会章程。

2、执行本协会的各项协议,维护本协会的利益。

3、按时足额缴纳会费。

 

第四章经费管理

 

第十一条 协会会员20元/人/年,每年3月15日前交纳会员会费,会费由秘书长负责收取管理。

第十二条 本协会会费本着节简量力的原则,专项用于离退休人员的钓鱼赛事及与赛事有关的会费支出。

 

第五章组织

 

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每两年召开一届,选举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,审议上届协会工作,讨论并决定本会的重大问题,修订本协会章程。

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闭会期间,由其常设机构负责本协会的常务工作。协会设会长1人、副会长1人、秘书长1人,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,实行会长领导下的协会分工负责制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平顶山学院老年钓鱼协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年4月5日

 

 

 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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